2. 让汽车有个临时的家
王先生工作了多年,终于累积了三周的年假,想出去旅游,去游览名山秀水。可是,想起将要花掉不少钱,还是有点心疼。如果把活期储蓄都取出来,还不够旅游费的!如果是把投连险中的钱取出来,估计以后也赶不上这么好的股票行情了,肯定亏损不小;听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把3年期国债取出来,10万3年期的利率是2.52%,而如果提前一个月取出,就只能按照活期的利率0.72%计算,这样会少了不少钱。
万般无奈,路过典当行,王先生去询问,是否可以将爱车典当。出乎意料的是得到个好结果,王先生最高可贷到6万,但同时王先生要按月交纳4.2%的综合费率。王先生当即决定贷款1.5万,这样只要花费1.5万×4.2%=630元。
在王先生假期前几天,带上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车辆附加费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来到典当行,签订了典当合同,并交了一个月
630元的综合费用,取得了1.5万的当金。当把车开到典当行的车库时,王先生更放心了,室内专业停车场,还有专人管理。想想如果是找个这种合适点的停车场,至少也是要四、五百块钱。这样说来,王先生倒是赚了,既拿到钱,又有人管车,此谓一举两得。
根据2005年2月9日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家庭中的动产、财产权利,有包括住宅房产、商业场所、汽车、金银首饰、古董、股票、国债、存款等都可以作为当物,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相应的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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