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银行理财产品中,笔者以为信息透明最为重要,这也是投资者最为关注的方面。而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这几个方面的问题:收费标准不透明、操作流程不透明、收益状况不透明。但是,无论是销售前的风险提示也好,还是投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也好,甚至于是最终产生了亏损也好,委托方都应该获得足够的信息。这是投资者的权利,也是推出理财产品方的职责与义务。
其实,在银监会对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抽样调查后,发现主要存在六大主要问题,其中“未能建立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机制”赫然在列。信息披露机制的不完善,使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如同雾里看花,并且,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等现象也不得而知。如果信息披露透明,至少投资者能够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与此同时,在出现不利的情形时还可以提前赎回,以避免更大的损失,这些措施均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
银行推出相关理财产品,无非都是为了“利益”两字。但如果失去了投资者这个“上帝”,要想获取相关利益则如镜中花、水中月。而作为银行的“上帝”,也存在一个明明白白地“消费”的问题。
毫无疑问,今后更多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推向市场面对投资者。在其整体收益状况不能令人满意的背景下,如何吸引投资者并将此项业务做得更大确实考验着各大商业银行的智慧。但如果仍然忽视了信息的透明度,忽视了投资者的知情权,笔者相信其路将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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