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4月22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野平介绍电力工业运行和电力监管工作等方面情况。在回答关于电力行业高收入问题时,王野平说,“企业职工的收入只要符合规范、只要合规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反之,如果收入不规范、不合规、不合法,再少的收入也必须严加追究。”(2008年4月22日中国网)
这话说的,简直天衣无缝。可不是吗,我们追求的是法治社会,人家的收入即使再高,只要合规合法,我们又能怎么着?恐怕只有眼红的份,却没有插嘴的权利吧。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说几句,被当成鸡蛋里挑骨头也行。我的问题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你说的合规合法,到底是哪家的规和法?
先说规。自然,作为一个行业甚至具体到某一家企业,会有自己的规范。比方说,高层拿多少钱,中层和底层又能拿多少,层级分明,据说差距还不小。所以,也有一些电力职工喊冤,说我们拿钱不多啊。要我说,这只是你们内部分配不均。但作为垄断行业,社会其他人只看你的总体收入,如果你总体拿的超过了应拿的,就是畸高。到底高不高呢?电力企业的数据一直是个谜。但是,作为垄断行业,自有其相通之处。
经济学家盛洪提到过石油行业的一组数据。据一项研究报告,石油资源国政府占总利润的所得份额,包括矿区使用费,利润油分成和税收,在发达国家(如美国)约为60~70%,在发展中国家约为75~85%,个别国家高达90%。而在我国,据中石油2005年财务报表,政府所得只占40%;据中石化2005年财务报表,这一比例也仅为54%。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垄断企业不仅从消费者那里占尽便宜,还把应上交国库的部分钱截留自用了。这样的分配,即使没有传说中那么高(一个抄电表的年薪10万),又怎么好意思说“符合规范”?是自己的规范吧。
垄断行业面对质疑往往会振振有词:我的收入有好多来自第三产业。也就是说,不是直接掏消费者腰包的。王野平谈及电力企业的收入就说,“在利润增长当中,除了主营业务利润增长以外,还有一块就是非主营业务利润增长比较快。”但是,从鸡和蛋的关系来讲,所谓三产的本钱还不是来自于国家?再者,谁不知他们的小九九啊:投资三产,赚了可以名正言顺地往自己兜里拿,赔了也不像割自己肉那样疼,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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