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据去年3月开始在全国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但对于现在的广告促销短信,或者说垃圾短信,国家还没有明确的监管规定,而且也确实不好监管。可以说,目前确实还存在监管空白。”深圳市通信管理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不好监管”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垃圾短信的内容不在监管之列。因为主要是促销信息,既没有国家明文禁止的敏感字眼,也没有违法内容。二是造成的影响或伤害无法确定。这种短信不会给手机用户带来实质性的肉体伤害,而精神伤害程度难以界定。三是没有违规内容。对手机用户来说,这种短信一般是免费接收,不存在有些诱骗短信的“接受就收费”,或者“回复就收高额信息费”的情况,也没有给手机用户带来经济损失。
“从深圳通管局收到的各类电信投诉里看,主要也是针对诈骗短信的投诉,大概占到了所有投诉的1/3,但投诉垃圾短信的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深圳通信管理局一位相关人士表示。
专家:手机实名制可限制垃圾短信
垃圾短信的问题是否就无法解决?也不尽然。
记者采访深圳运营商、电信专家以及监管部门发现,大家普遍认为,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实行“手机实名制”,至少可以杜绝点对点式垃圾短信。
所谓的“手机实名制”,即要求移动通信运营商对用户的有效身份进行登记,实行手机号码的实名登记制度。业内普遍认为,从信息产业部部署来看,手机实名制已势在必行,管理部门欲借此来遏制屡禁不绝的不法短信,并为追查短信欺诈、遏制色情、垃圾广告及散布谣言等各种不良和违法短信息的传播和蔓延做好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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