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加大不如守法
近年来,由于缺少一部比较全面的、能真正制约用工不合法行为的法律法规,一些企业采取各种手段不与工人签订合同,或缓签合同。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也为了少付工人工资,赚取更大的利润。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专家称,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试图破解劳动合同短期化、用人单位拒签书面合同、滥用试用期、随意设立违约金等诸多难题。
有关专家表示,新规定导向明显:企业想省下这笔钱,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保持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对守法企业来说,不会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但是“如果是一个违法侵犯工人权利的企业,那么劳动成本将大大增加”。也就是说,企业还不如按照法律规定,老老实实签订劳动合同的好。
实施细则——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的保障
河南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叶建新认为,出台劳动合同法,是国家对劳动者的一种纵深保护。但缺少具体细则,实施起来可能会有难度。
他说,比如关于不签劳动合同、赔付工资的规定,这里的“工资”是劳动者基本底薪还是包括福利待遇在内?是企业还是当地的平均工资?
他认为,在如何界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上也是个难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在用工一年内都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对私营企业几乎没有约束力,如果私营企业倒闭、转让,即使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河南九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宇认为,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各省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比如细化企业用工违规行为、明确处罚标准等。将这些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细化后,有利于劳动监察部门拿起法律武器去执法,更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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