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待业青年可享优惠培训
小潘(24岁待业青年):我以前读书不好,初中毕业后就进了一所职业学校,学的是酒店管理方面的内容,当时想得挺好,觉得毕业后能由学校推荐进一家酒店工作,然后好好干。因为自己学的是管理,做个几年,说不定工作表现好、有一定的经验了,能升一个大堂经理什么的小官,那样我就很满足了。但是想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职业学校毕业后,学校根本不管我们的出路,连实习的单位都要自己找,我家又没有什么门路,想尽办法才得到一个小酒店面试的机会,但是一到那里,面试官看到我直接回绝了我。因为小时候贪玩,把脸弄伤了,鼻翼处有一道缝针的伤疤,他们说像我这样的不适合做酒店服务业,果然,后面的几次面试我也都没有通过,就一直在家呆了一年半。
半年前,我得知街道里专门开设了技能培训班,我想酒店业做不成,干脆去学门技术,就报名参加了钳工的培训班,上课的老师都是一些很有经验的老师傅,理论课和实践课结合,而且费用很少,这对我们这种没有收入又想学点东西的年轻人来说,真是很大的优惠。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我基本掌握了钳工的操作技巧,还顺利地通过了考试,我真没想到,像这样费用低廉的培训课会有这么系统、专业的课程。
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能拿到培训合格证书了,家里人都说有了一项技能找工作就容易多了,从事技术工作也不会很看中长相,现在我同时还在积极地找工作,希望能进一家比较理想的单位踏踏实实地做个技术工人。现在,爸妈看到我每天很上进地学习、找工作也很欣慰,他们都还时常提起,说:“幸亏有这样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有技术了才有工作,否则连方向都没有。”
链接>>>
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