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漫游费下月起大幅下调。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昨天公布了移动电话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新方案,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不再加收长途通话费。新方案将在2008年3月1日起执行,因技术原因经批准可适当推迟,但最晚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
微调第二套方案
根据这一方案,上海地区手机用户的漫游费将大幅下调。目前上海预付费用户(不考虑套餐因素)的漫游费(含长途通话费)主叫最高为每分钟1.5元,而新方案为0.6元,降幅为60%;被叫最低为0.8元,而新方案为0.4元,降幅50%。后付费用户主叫最高每分钟1.3元,现降为0.6元,降幅为53%;被叫最低0.6元,现降为0.4元,降幅33.3%。
此次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调整工作历时近一年。2007年3月,信息产业部将“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实施评估”列为当年电信资费管理重点工作之一。当年4月底,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评估工程正式启动。2008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手机国内漫游费的两套调整方案,并于1月22日就此举行听证会。2月5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举行座谈会,初步确定了手机漫游费下调方案。
昨天公布的最终方案基本采用了听证的第二套方案,但进行了微调,把原来的第二套方案中主叫上限标准每分钟0.7元,调整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调整为每分钟0.4元。
“进一步下调受制约”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按照降幅基本不变的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主要解决原听证方案二中后付费漫游用户做主叫拨打漫游地电话时的收费高出现行上限标准每分钟0.1元的问题。
两部委称,据移动通信企业统计,由于话务结构不同,在漫游状态下,用户做主叫的比例高于做被叫的比例,因此,最终方案降幅要略大于听证方案二。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非常理解消费者希望进一步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愿望。从个别电信企业的盈利水平看,也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但由于几大电信运营企业经营状况极不平衡,进一步降低资费受到一定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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