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遇阻
回到南京的蒋本龙又找到时代超市,他向客服部的负责人出具了这两种香肠的检测报告。没想到,对方一看他这架式,说道“原来你根本就不是消费者,你是职业买假人,按照消法,我们是不会赔的。”
蒋本龙又找到市工商局,看着鉴定报告,相关人员告诉蒋本龙,接到投诉,他们已经去了超市进行检查,但在该超市的货架和仓库,都没能找到和蒋本龙拿去检测的香肠相同批次(即相同生产日期)的产品,因此,这两份鉴定报告并不能作为“证据”,工商部门也不能据此进行查处。
“肯定是卖场已经做了手脚!”蒋本龙愤怒了,“我就不信这个邪,我一定要让这两种香肠撤柜!”
二次赴上海送检
蒋本龙决定把第二次在时代超市买的香肠再次送到上海检测。而这一批次的香肠是工商部门检查认可的。
二次赴上海,检测费用、来回交通费、食宿费等又花费了蒋2000多元。
检测结果出来,这两种香肠的酸价依然超标!
拿到第二次检验鉴定报告,蒋本龙再次找到超市和工商部门。这一次,超市干脆来了个不予理睬。而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则为难地告诉蒋本龙:我们已经去过这两家香肠生产企业了,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是良好的。不然,你去起诉吧,法院如果判你赢了,或者法院委托的鉴定也表明这两种香肠不合格,我们就立案查处。
走上诉讼之路
2007年9月19日,无奈而愤怒的蒋本龙正式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时代超市作为大型的连锁卖场,进货途径中,不严格索证验证,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请求法院判令其赔付2298.4元,其中货款本金74.6元,检验费用2000元。蒋本龙的诉讼请求并不高,他估量着法院判他赢他就赢了,拿到判决书,工商就可以查处了。
这一次维权,诉讼费用倒不高,法院只收了50元,而诉状和作为证据材料的检验报告,每式要三份。打印、复印共花了计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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