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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甲生法庭上深刻反思:“我成了权钱交易的牺牲品”
樊甲生,湖南省郴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7月12日,株洲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樊甲生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检察机关指控:樊甲生利用职务之便,与其妻子盘丽艺涉嫌共同收受贿赂70万元人民币,樊甲生个人涉嫌单独收受贿赂117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5万元港币。樊甲生为了达到自己职务升迁的目的,先后9次向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行贿63万元人民币。此外,他还有400余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在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之下,从一个农村青年到担任村级领导、乡级领导、县级领导,一步步成长为市级领导。我万万没有想到,今天我会站在被告人席上,在庄严的国徽面前,接受法律对我的审判,成为一名罪人。我痛心疾首,然而现实毕竟是现实,经过长时间的痛定思痛,我对自己的一生有了较清醒的认识。在此,我将这些坦露,请接受我的忏悔,接受我心灵的洗刷,接受我灵魂的拷问。
身为一名市级领导,我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解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问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和诱惑面前,成了金钱的俘虏。我在县级领导岗位上工作十多年,那个时候勤奋工作,扎实为民办实事,严于律己,自认为算得上一名清官。但是到郴州市工作后就变了,变成了金钱的俘虏。
我在郴州市工作这些年,想自己的事多了,想群众的事少了;为自己谋利多了,为群众谋利少了。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约束,放松了纪律约束,放松了党性锻炼。思想一放松,金钱意识就乘虚而入,并诱惑我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必定要被人民抛弃,必定要被历史抛弃,这就是我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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