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在线
天天直播精英访谈 证券讲坛 周末沙龙 返回首页 商界 商界时尚 商界评论 城乡致富 中华手工
财经资讯
财富人物
商界大学
招商创业
商界证券
创富理财
商业评论
项目展播
论坛·博客
商界书吧
 您所在的位置: 商界在线 >> 证券投资 >> 股市焦点
炒股赔钱应退税 总局:免征股票所得税
2007年11月17日 14:24

  资本利得在税收上是指资本商品,如股票、债券、房产、土地或土地使用权等,在出售或交易时发生收入大于支出而取得的收益,即资产增值。这个股票转让所得税的延伸传言,更引起资本市场的担忧。 

·"新同舟"诈骗两亿 ·亿万富翁3亿豪宅
·伍兹身价破十亿美元 ·学生公司年赔8万
·能用身体赚钱的女人 ·陈水扁公子的生活
  "即使开征,也只是会选择一两个税种进行试点。"财政部科研所专家分析,目前全面开征还很不成熟。 

  不过,开征资本所得税则是早晚的事情。商务部研究院专家梅新育甚至认为,在资产市场泡沫这么大,持续了几年的情况下,资本利得纳入征税范畴是应当的。换句话说,征收资本所得税,是抑制资本市场泡沫的重要手段。比如最近新发基金较多,大量资金涌入市场,极易引起泡破,而这时候就必须开征资本所得税进行调解。(21世纪经济报道) 

    税法专家:炒股赔钱 应允退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认为,股票所得,转让所得需要从整体上来考虑,考虑它的公平问题,如果你有亏损了,那可以往前追溯,退税,也可以往后延期。 

  北京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朝晖认为,这次税务总局发布新的申报制度,而不少股民和卖房者不愿主动申报,其实和这项新制度的相关设计有很大的关系,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国税总局的这一新的申报制度,在内容上有很多地方是值得商榷的。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周汉华看来,在目前无法准确核定炒股和买房收入的前提下,就出台相关政策,实际上会成为一纸空文,甚至会造成负面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从这张新版表格上,我们可以看到,在财产转让所得一项中,特别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个申报事项,从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申报个税的时候,要在这两栏里面,明确填写自己炒股和卖房的收入。 

  而在此之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的高收入人群,绝大多数是工资性收入和劳务收入超过十二万的人,那么,现在炒股和卖房的收入超过了十二万的人群,是不是也必须要向税务部门申报呢?如果不申报,他们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就在这两天,北京市对逾期没有申报个税的高收入人群开出了首批罚单,北京市顺义地税局对当地24名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每人罚了200元。那么,从明年开始,炒股和卖房收入超过十二万元的人不申报的话,是否也会面临类似的处罚呢?我们的记者一早也赶到了开出罚单的北京顺义地税局。 

  记者:"我的身后是北京市顺义区地方税务局,从11月7日开始,顺义区地税局陆续对24名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而逾期未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依法进行了罚款,每人罚款200元。" 

  此次处罚是北京市对逾期申报个税者开出的首批罚单,但对于处罚的细节,顺义区地税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了解到,这24人中有6人2006年度收入超过了30万元,最高达38万元,其他18人2006年度收入在12万元至30万元不等,他们以企业高管为主,涉及物流企业、航空公司及高校外籍教师等行业,其中,既有20多岁的年轻人,也有50多岁的中年人,年龄跨度较大,地税部门对上述未申报行为的罚款额均为200元。 

  记者:"而对于国税总局做出的对投资股票和房产年收入超过12万的个人自行申报的规定,他们表示还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对于逾期没有申报的个人如何进行处罚,他们也表示不清楚。" 

责任编辑:唐洪琼
收藏此页 】 【 】 【 我要评论 】 【进入论坛】【关闭
 
没有相关新闻!
 
更多相关:炒股
 
 
  精彩热图
印度三大豪门女
 
  精彩推荐
[财经] 外企争聘奥运礼仪小姐
[财经] 刘翔月工资:1062.48元
[财经] 为事业拒李嘉诚的女人

[理财6大法则驾驭“钱途”
[大学低工资的真正原因是啥
[传媒] 蔡水况:漆线雕的传人

[高管] 朱新礼不满被称卖国贼
[人物] 揭秘印度的三大豪门女
[创业] 简单赚钱潜力项目推荐

[商海] 韩国请比尔盖茨任顾问
[股票] 老基民4点教训5点经验
[传媒] 津警察网吧用CS练枪法
 
  点击排行
 
  评论排行
 
  商机商情
·当今最被看好的赚钱领域
·几个让人叫绝的赚钱怪招
·商机推荐:最赚钱的行业
·夏天 短期回本项目大推荐
·创业新招:千奇百怪的商机
·没人注意的金点子TOP10
·08创业具潜力的项目推荐
·“限塑令”催生创业商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媒体独家授权声明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投诉举报 | 友情链接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留言
直播群: 11923041 33415424 精英博客群:27536665 商业评论群:41415675 管理员信箱:webmaster@shangjie.biz
Copyright © 2006-2007 shangjie.biz. All Rights Reserved 商界在线 版权所有
渝ICP备07000172号
我要啦免费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