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继2007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后,国防科工委、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又发布了《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是中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力争用几年时间,使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军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中国军工企业的深化改革再次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
军工板块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国家要求大股东对军工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取得绝对控制权,因此引发了股改后军工类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注资承诺,以及由此而来的一轮市场追捧。据东方证券统计,仅从2007年1月1日至今,该板块整体涨幅达92%,远高于30%的同期上证指数涨幅,在35只核心军工股中,没有一只股票落后于大盘,有18只个股涨幅超过100%,11只超过150%,2只超过200%,从品种来看,有资产注入预期的股票仍是上涨的主流。
政策解开融资束缚
据了解,国家将为实施股份制改造的军工企业在军品市场准入、税收和土地使用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规环境。对股份制改造后符合条件的军品生产企业,国家将继续发放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相关实施办法以民为主,从事军民两用产品、一般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生产的军工企业,鼓励和支持其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实施股份制改造。从事关键武器装备总体设计、总装集成以及关键分系统、特殊配套件生产的重点保军企业,在保持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可以实施股份制改造。从事重要武器装备生产的其他重点保军企业,根据承制武器装备的重要程度,可实行国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改造,国家将鼓励和支持部分军工企业引入境内资本和有条件地允许外资入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通过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拓宽我国军工企业的融资渠道。
据国防科工委官员介绍,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一是有利于打破行业、军民及所有制界限,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国防建设,提升国防科技工业整体能力和水平;二是有利于军工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三是有利于军工企业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军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注资打造优秀公司
由于众多历史原因,军工板块上市公司所体现的并不是我国军工企业集团的全部实力,而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随着后股改时代的深入演进,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进一步获得控股权,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的意愿也越发强烈。
首先,国内军工集团虽然上市公司众多,但大多数核心资产仍在上市公司之外,因此未来资源整合的空间很大。以航天科技集团为例,2005年集团资产总额为803亿元,而中国卫星、火箭股份、航天动力、航天机电4家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仅为62亿元,占集团总资产的8%。航天科技集团200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7.4%,明显高于中国卫星等公司的盈利能力。向上市公司装入优质资产,或集团整体上市是合理的选择,也是行业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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