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监管,实质上已经成为2007年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信息披露所涉及到的“三公”原则,实为市场立足和发展的根本,而如何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则是世界性的资本市场难题。对信息披露监管,证监会采用辖区监管责任制,建立交易所、证监局、上市部“三点一线”的监管分工架构。-
打击内幕交易
在股份全流通后,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越来越多,各种内幕信息随之增多,通过各种方式影响股价并从中获利的动机随之增强。这种情况下,证监会在10月出台了《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和《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对当然内幕人、法定内幕人、规定内幕人和其他途径获取内幕信息者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合理划分。-
执法体制改革
11月证券执法体制又发生了重大改革: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设立,下设办公室;合并稽查一局、二局为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设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此次改革,从制度上确定了证监会几年来推行的“查、审分离”模式,形成了调查与处罚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提高了执法的专业、效率和公正水平。-
确立监管新标准
证监会向派出机构下发《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和相关通知,标志着“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的全新分类监管思路已进入落实阶段。《指引》规定,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5大类11个级别。-
推进合规管理试点
证监会推动的“分批指导证券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悄然展开,中金公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国金证券和泰阳证券向监管部门报送了试点实施方案,并着手确定合规总监人选(CCO),合规监管理念与财务风险监管理念形成了良好的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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