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与子公司
封建社会关于分封制与郡县制的问题,转换到企业就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问题
古代帝王打下江山之后,要分封,分封之后,又要削藩。比如,老皇帝有五个儿子,皇位只能让给其中的一个儿子,其他四个儿子,就封王。老皇帝指望今后在新皇帝遇到麻烦的时候,这些王爷们能够出来帮忙。但这只是老皇帝的想法,事实还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就是“王”做大了以后就不听话了,都是一个父亲生的,为什么自己就不能当皇帝?他就会想到造反,或者他本没有这个心思,但做皇帝的会这么猜忌,于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就来了。
企业家在企业扩张过程中,也面临类似的问题。
封建社会关于分封制与郡县制的问题,转换到企业就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问题。如果企业家开的是分公司,企业家是法人,享受全部收益,也承担全部后果;如果开的是子公司,那么,就要给独立法人授权。一个企业如果想让合伙人团结一致,轻易不要把合伙人派下去。一旦让合伙人下去,当分公司的经理,他就会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形成一种对抗。他在总部有股份,到了分公司,就会要求在分公司享有股份。如果在分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数量,他就有可能以分公司的利益为重。这个时候你怎么用人,怎么建立一种稳定的体制,避免做大之后分裂,就成为一个问题。企业家在企业扩张的时候要不要给主要骨干股份?给股份相当于封王,封了王以后,就比较麻烦。如果合作短,不要轻易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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