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年薪百万,谁给他定的工资?王平委员的质问,肯定获得赞声一片。这话的前后语境是:企业负责人无疑为企业的发展付出了辛劳和汗水,但企业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并不属于企业、更不属于个人。
国企管理层的高薪遭社会诟病,由来已久。坊间不时有传闻,说某银行的老总年薪数百万,某上市国企的老板身价上亿等等。人们对比尔·盖茨的亿万财富倾慕有加,为什么偏偏对国内企业老总的薪酬颇多苛责?原因无外乎责权利不对等、收入分配不公。
依照一些评论者的说法:呆坏账是国家的,分红是自己的;企业破产了老百姓埋单,老板薪水分毫不减;高管们钱包鼓胀,员工们收入可怜,一算平均账,替人背黑锅……
舆论的不满建立于这样的事实之上:部分行业企业、管理者工资畸高的同时,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缓慢,财富初次分配的贫富不均拉大。一组经常被引用的数据:2000年,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2.63倍,2005年增加到4.88倍。
值得欣慰的是,薪酬争议已从舆论的自由发言,变成代表委员们的公开质疑,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正成为政府工作的关注点——政府工作报告就指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需要指出,近些年来,GDP的涨幅、税收的增长,都明显高于劳动者收入的增长。正如一些代表分析的:“整个GDP的国民收入分配向企业利润和国家财政集中度提高了,分给老百姓的份额不断下降”;“劳动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比重不断下降,而且已经降到警戒线了”;“财政长期高速增长,其实不利于‘两个比重’的提高。
为缩小收入差距开药方,一是“限”,一是“涨”。前者指限制最高工资。比如,一些委员就认为,垄断是造成当前收入分配悬殊的重要原因。国家对垄断企业要拿出硬办法,使用约束性指标,设定最高工资标准;后者是普遍增加劳动者的收入。
为限制垄断高薪,这几年出台过一些规定,总体而言效果并不理想;而让劳动者普涨工资,则需要合理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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