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缘起
5月7日上午,玖龙纸业在东莞麻涌镇玖龙纸业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重点回应了香港大学生对玖龙纸业有关“血汗工厂”的五大指责,并称“相信玖龙的工厂环境绝对是处于世界同行业的领先水平,绝对不是什么‘血汗工厂’”。
玖龙纸业到底算不算血汗工厂?张茵说了算不算?在这场“血汗工厂”的是是非非中,引发我们思考的是:本来最该发出声音的权威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为何 “哑火”了?
观点1 在玖龙事件中,劳动监察部门在哪
王比学
近来,一份由香港大学生做出的《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厂报告》让东莞玖龙纸业陷入“血汗工厂”的是非当中。昨天,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对此进行回应,称玖龙不是“血汗工厂”。有意思的是,之前,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造纸业协会等部门到玖龙纸业进行调查,得出结论也是“玖龙纸业绝对不算血汗工厂”。
东莞玖龙纸业到底算不算“血汗工厂”?我们不能妄下结论,只是想问:在这场“血汗工厂”的是是非非中,劳动监察部门到底在哪?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从2005年10月1日起就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血汗工厂”公开制度。我们不得不质疑:为什么一些存在问题的企业,最先都不是由劳动监察部门发现,而是由媒体或其他人来曝光?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是不知道,还是知道了不敢披露?
早在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颁布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对企业的劳动合同订立、工作时间、工资和保险等情况都可以进行监察。在监察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条例对什么情况下可以处罚及处罚的幅度都作了很详细的规定。如: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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