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山西焦炭界的“黑马”,驰骋于外贸领域令人瞩目。他,将数亿元国有资产玩弄于股掌之间,任职4年变身亿万富豪。
他就是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原经理、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宋建平。如今,他被人称做“山西国企第一贪”。
2008年2月1日,经太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数罪并罚,判处宋建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私兼营,侵吞隐匿国资数亿
宋建平于2002年6月受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下称技术进出口公司)委派,到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大典公司)担任总经理,2003年2月担任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在此期间,宋建平先后注册成立或承包经营几家与技术进出口公司、大典公司同类业务的公司:2002年3月至2006年3月承包经营河津市进出口公司,2003年以其二哥宋建荣为法人代表注册成立了山西天鸿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天鸿公司),2004年成立了山西天河能源有限公司,2005年以其大哥宋建中的名义注册成立了天津大华货代有限公司。就这样,宋建平同时拥有了控制国有、股份、个人多个不同性质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权力,为其侵吞国有资产提供了便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间,宋建平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焦炭出口贸易先后侵吞公款人民币743万余元。2005年底开始,宋建平利用担任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之便,在公司改制中,将国有资产2.53亿元隐匿意欲侵吞,后在上报山西省财政厅审核中案发。
此外,2005年3月,宋建平利用担任大典公司经理之便利,将公款500万元借给李某个人注册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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