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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届艾美奖颁奖晚会之夜,37岁的她是红地毯上最美的女人之一,一身白色丝质Dolce& Gabbana礼服,她面对闪烁镜头自豪地微笑——毕竟,她是红毯上惟一一位能让所有摄影师都发狂般喊叫她名字的印度女子;即使她能拥有这一切背后的原因是美食,那又如何?反正她喜爱美食。“我真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我居然是托食物的福才来到这里。”她说,“不过想想也挺适合我的,我就是那种刚吃完午饭就会开始思忖晚饭吃什么的女孩。”
“她是今日女性的代表”
拜她复杂的成长背景所赐,帕德玛的身上既有东方女子的神秘风情,又有西方美女的自由开放;有纽约的文艺、时尚气息,也有加州南部奢华、惬意的风情。
1972年,帕德玛的母亲在与她父亲离婚后,只身从印度马德拉斯迁居至纽约。两年后,帕德玛来到纽约与母亲一起生活。1983年,母亲因为工作关系带着帕德玛搬到洛杉矶居住,在那里,她找了水管工给帕德玛当继父。1992年在西班牙短期学习时,帕德玛在马德里的一个酒吧被星探发现,从此步入时尚界。她走的第一场秀,就是拉尔夫·劳伦的时装秀,“走在我前面的是斯蒂芬妮·西摩,走在我后面的是克里斯蒂·特灵顿。”不过一开始她在T台上并不算最得宠的明星,直到她遇见知名摄影师Helmut Newton。后者以帕德玛为模特拍摄的一组裸照让她的“缺陷美”震惊了世界——14岁时遭遇的一起车祸让她右手臂留下了一条长长的伤疤。Helmut Newton不但不掩饰她的缺陷,反而将镜头对准她的伤疤,告诉全世界,这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这是一个有伤疤的女人!从此,这成了帕德玛的商标。
帕德玛的朋友们形容她时,经常用到的关键词有“强”、“野心勃勃”、“风趣”、“风情万种”,简而言之,就是“摩登”。“她是今日女性的代表。”电影大亨哈维·温斯坦曾这样评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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