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在过去18年里,不算2006年后上市的企业,仅有不到30家公司从上市初期至今保持每年均有现金分红,因为大股东掌握董事会,它不提出分红议案,股民只能干着急。在此情形下,增发配股几乎成了“零成本”。
最后,国资委考核机制有误,导致“资源逆向配置”。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经营者必须把所有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所以董事会就对管理层有具体标准考核,比如企业的盈利能力、风险程度,当然包括市值水平。可是我们这边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往往是面目模糊的中央和地方“国资委”,而其对管理层的业绩考核标准通常是以税后利润为主要依据。
这就直接导致了一个重要的偏差:如果仅考虑税后利润,企业管理层就会想方设法避免一切财务开支,在此情况下自然会倾向股权融资。再以中国平安为例,假设其借债1000亿元,一年的成本最少也有60亿元。但如果增发成功,扣除一点有限的发行成本,账面上几乎不花钱,而如果用这笔钱投资一个项目,哪怕资本收益率极低,一年才2%,净利润倒是增加了近20亿元!一来一去,资本市场就会出现“资源逆向配置”:宝贵的资本被大量效率低下的项目糟蹋。事实上,这样的教训在上一轮熊市的末期体现无遗,2001年前再融资前30名的公司中,有14家净资产收益率明显下滑,在1994年到1999年间配股的公司中,有55家在2001年戴上了ST帽子。
解决之路何在?
综上所述,种种“股改后遗症”严重地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解决之路何在?其实早在股改前,方方面面就预先设想到了。
2005年9月,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承诺: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积极着手研究以下工作:一是在对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进行业绩考核时,要考虑设置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市值指标。二是积极研究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具体措施。
笔者认为,以上承诺应该是长期有效的,而且假如当初国资委没有“市值考核”的承诺,没准股改就要以“10送10”甚至更高的标准实现,而不是现在的以“10送3”为主的对价方案。有承诺岂可不兑现?况且,实现这个承诺对国资委、对上市公司本身亦是长期的重大利好。现在,是到了国资委出来表态的时候了,必须让“马明哲们”对股价暴跌感到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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