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天发股份后,龚家龙看好石油产业在中国未来的发展,感受到强烈的投资冲动。1994年,龚家龙给当时湖北省有关领导写信,表达了天发想加快上市的强烈愿望,在这封长信中,龚家龙还向省政府承诺:天发成功上市后,除了发展石化产业,还会在湖北这个农业大省建立农产品开发集团。
在上市之前,政府有关部门与天发等集团达成了一个“原则性协议”:上市后的企业,原则上由一家企业帮助当地解决一个困难行业。为此,由荆州市政府出面召集荆州第一木材公司、荆州化工建材总公司、沙市农场和荆州金属材料总公司四家荆州市国企开会,将龚家龙个人实际支配的5869万股中的3009万股分别划转至上述四家国有公司的企业股代持。
至此,天发股份的国家股与法人股构成为:荆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631万股(9.71%);荆州市第一木材公司800万股(12.31%);荆州市化工建材总公司400万股(6.15%);荆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400万股(6.15%);荆州市沙市农场1409万股(21.68%)。五家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6%,天发集团成为国有控股公司。
1996年12月17日,在政府支持下,天发股份(000670.SZ)成功登陆深交所,募集2856.2万股公众股,股价飙升70倍,募资8亿多元。
循环持股实控天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