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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名员工突遭解雇
“我们都是深圳市宝安区观澜恒辉制品厂员工。我们把我们的青春,把我们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奉献给了工厂。可是就在我们期待已久的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的前夕,我们都被解雇了。”这个周末,突然失业的恒辉制品厂三十多名员工写给相关部门的求助信上,表达了他们的心声。
“我们厂一共50多个人,他一下子就裁去30多人!”一位在恒辉制品厂工作了15年的员工张先生对记者说。
没有什么征兆,在12月14日,厂里公开贴出了一张通知,30多名工人在12月30日合同到期后将不再被续约。12月14日之后,厂子就停工了。这些工人们从这一天开始休假,并被通知12月23日到厂里清算工资。12月30日之后,他们将不再是这家工厂的员工。
“现在让我们离开厂子,我们到哪里去找新工作呢?”一位员工对记者抱怨。
经理“失职”被开除
同在被裁员之列的还有该厂的经理彭先生。他很早就关注到了新《劳动合同法》,在去年底他的合同到期之后,工厂给他一份新的一年期合同让他续签。但对《劳动法》有所了解的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厂里工作了11年,他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他向厂方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厂方当时不同意他的要求,要他签一年固定期的合同。他仍然坚持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此事搁置下来。双方均未再提劳动合同的事情。
可就在12月14日,厂方给他发来一纸通知:“彭××先生:现因你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根据1997年《劳动法》予以开除。”像其他被清退的工人们一样,他对被开除感到异常突然。“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让我在这里干,现在突然要把我开除。”彭先生说,他认为厂方的做法太可笑。并且,厂方没有指出他具体在哪些工作中有营私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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