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关注的重审
在新春后召开的广州市两会上,广州市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发表了各自对许霆案的看法。
2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表示,许霆案是一种新类型案件,法学家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研究,目前主要是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许霆案是刑事案件,一种则认为其属于民事案件。“立法均滞后于现实,成文法实践在前,这种新类型案件十分值得研究。通过探讨研究许霆案,我国的法律得到不断完善,过去的立法不断得到补充,这是一件好事”。当有记者询问吴树坚对此案的看法时,她选择沉默,“我如果现在说了,就是违法。”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第二天下午表示,经过调查,检察院认为许霆案中“银行有失误,但达不到渎职犯罪的程度”。陈武还指出,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而商业银行并不属于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属范围。
同一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许霆辩护律师发出了出庭通知书,告知该院受理的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一案,定于2008年2月22日(今日)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补充了相关材料,但仍将以盗窃罪起诉许霆。
昨日中午,许父4个月内第五次来到广州,参加重审。他开始对很多采访表达出些许厌烦情绪,加以拒绝。他会告诉你拨打他身边的座机以节省电话费,他甚至表示,为了推动法律的进展,他把自己的儿子当成一个牺牲品,“我才是这个案件中最大的受害人,除了时间,光打官司的钱就花了6万多元”。
广州市商业银行和广电运通拒绝一切媒体的采访。他们只是简单表示自己才是“受害人”。
许霆的两名辩护律师则坦言自己确实从此案中受益,一名律师承认案件让他们“名声大了”,但强调“最受益的是律师这个职业,通过媒体得以展现”。另一名律师则搬进了律师所里刚空出的一间办公室。相比原来没有窗户的那间,新办公室宽大的窗户可以把天河风景尽收眼底。
无论结果如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的重审将吸引各方的目光。 本报记者 周皓
“这个案子确实有很多的特殊性……我很理解一审法院的难处……省高院发回重审就是为了让大家更慎重地来研究这个问题,让这个案子判得合法、合情又合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省高院前院长吕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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