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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疑点 只是想帮银行保管钱?
“我不是偷钱,我只是想帮银行保管钱”!一出庭回答检察官的询问,许霆就语出惊人,并在其后多次强调这一说法。之前,包括公检法三家及其律师和家属都认同的一点是,许霆当时确实是基于贪念将钱取走逃回老家。因此,许霆的这一新的态度立即引起法庭的高度重视。
按照他的说法,当时他发现ATM机坏了,便想替银行把机子里面的钱取光,替银行保管,先取了4万,后来又回宿舍拿了胶袋连续取,开始都是每次取1000元,最后几笔都是每次取2000元,直到与他一起的郭安山(取了19000余元,被天河法院以盗窃罪判刑1年)突然说“有人”来了先跑离银行,许霆这才跟着离开。
但许霆的这一新说法遭到检察官和法官的强烈质疑,“你说你是替银行保管,那第二天上班为何没有向单位汇报,为何没有告知银行或者报案?
一系列疑问抛向许霆,他犹豫了好一会,解释称当时本想还,后来一起取钱的郭安山说“不是偷的,不是抢的,怕个啥,不用主动还,等银行找上门再说”。于是,他便没有还。
“但是你第三天为何又突然离开广州,且未领工资,未办离职手续?”公诉人追问。
许霆没有正面问答这个问题,而是称“其实我取钱的第二天晚上就想走了,我一个人在广州挺害怕的”。
是自首还是被抓? 昨日庭审的另一个亮点是许霆是否有自首情节?这在之前的审理的判决中从未提过。
许霆在接受律师问话时表示,他于2007年5月22日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落网,当时是主动向警方自首的。“我看到有警察在场,便走过去说了我的名字,那个警察愣了一下让我走,走了几步后又突然叫住:‘你说什么,你叫许霆?’我说是之后,那边警察便将我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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