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典公司的“奇特身世”
这个“惹祸”的大典公司到底是一家怎样的企业?为何工商登记证明是民营企业的这个大典公司,偏偏被认为实质上就是技术公司、其资产为国有资产?两家公司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特殊关系?
由大典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山西大晋集团向省商务厅纪检组等部门提交的一份名为《关于山西大晋集团及所属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改革情况的汇报》(下称《改革情况汇报》)的材料,为这一问题提供了原始答案:国有的技术公司在改制中采取了“借壳改制”的模式,而这个“壳” 正是大典公司。
《改革情况汇报》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后,国家逐步放开外贸经营权,国有外贸企业原有的垄断优势被迅速打破。资本金不足、冗员过多、债务沉重、业务萎缩等问题使国有外贸企业陷入困境。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情况进一步恶化,许多公司已不能保障职工工资发放,职工下岗,由此引发的上访事件接连不断。
1997年起,山西省政府、原山西省外经贸厅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改革文件,指出“省属国有外贸企业截至2000年底的资产负债率达136%,总体上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全面推进外经贸企业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别无选择的地步”;要求对于中小外经贸企业改革,“采取彻底放活政策,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非国有企业”。
当时山西省外贸系统成立了三大集团,按外贸业务划分分管原有的外贸公司。大晋集团是当时的三大集团之一,于2000年9月成立,托管了8家国有外贸企业,技术公司是其中之一。
技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就是焦炭进出口业务,但当时国际焦炭市场并非像现在这么火,企业不赚钱。技术公司在2001年度累计亏损达2069万元,2002年亏损增至2415万元,负债总额达2亿多,资产负债率高达120%。与此同时,公司还涉及经济纠纷案件17件,赔付总额达4500万元。公司已是资不抵债,濒临破产。公司的业务骨干辞职离去,原有的对外贸易渠道大部分瘫痪;债务人纷纷起诉,各级法院数次查封公司账户和办公场所;因不能清偿银行巨额债务,各银行也停止发放贷款,切断了企业唯一的业务资金来源;拖欠职工工资和各项统筹保险费用,出现了很多不稳定因素。
按照法律规定,当时技术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符合进入破产程序的条件,但当时的外经贸部规定不允许国有外贸企业破产,因此,技术公司决定用改制的办法安置职工,稳定局面,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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