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法律界人士对记者说,尽管从工商登记来看,大典公司是一家民企,但从它成立的背景、运作的手段,以及上级主管单位对它的要求和职能定位来看,“已经讲不清它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了”。说它是民企吧,它从诞生起就承担了国企改制的任务,并因此借用了国企的一些资源优势;但作为民企,它又没有体现股东的基本权益——上级不让股东分红。因此,大典公司是个很奇特的案例,也是个疑难案例。
“不过,这一案例也正好体现了‘摸着石头过河’时代的改革特征,‘发展是硬道理’。”该人士说。
宋建平的辩护人韩善瑾律师对记者说,大典公司作为国企改制的“壳公司”,发展中自身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企业改制后,新的股东管理委员会没有成立,内部机制没理顺。股权怎么落实?李志斌调走后,其股权还在,怎么办?宋建平已经买断工龄,却还兼着技术公司经理,没有国有身份的人却挂着国企的职务,尽管是领导不让他辞职,但他自己似乎也没考虑,就觉得自己挣钱给公司就行了。
记者在山西采访时还了解到,2006年6月,山西省政府下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山西省商务厅据此制定了外贸国企改革的框架方案:原国有企业有净资产的实行改制,无净资产的实行破产。据此精神,山西省外贸系统的29家国企中,24家申请破产,5家改制。
“技术公司因为宋建平案已被中止破产,目前只有一家真正进入了破产程序,其余的都在观望。”相关人士介绍说。
有媒体报道称,山西省商务厅目前正在对省属外贸系统国有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由于上级对省商务厅上报的第一次检查结果不满意,已于近日要求再次核查。
对于当年技术公司的改革,大晋集团在向山西省相关部门提交的《改革情况汇报》中总结道:“在当时只有改革的宏观框架却缺乏具体操作规则,只有文件的改革要求却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我集团遵照省委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认真组织、积极引导被托管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基本正确的。但由于企业改革改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参照,再加上我们缺乏实践经验,在这项工作中肯定存在运作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所以,集团从2005年开始组织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进行检查,我们将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认真解决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努力规范与完善改革改制的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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