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这样一个转轨经济体中,非公经济部门的贡献并不仅止于自身财富的创造与积累。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为了奠定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不能仅仅着眼于对原有国有企业进行改造,而应当着重于发展新的民营企业。这不但是因为后者较之前者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因为后者的进展形成了对前者的竞争压力并为前者提供了改制的资金、市场等条件。”
另外,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当时的私营企业主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来自社会底层或边缘化群体,而自上世纪90年代起,私营企业主综合素质不断提升,高学历化、专业化和精英化趋势明显。
这种趋势明显的例证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一般都是非公有制企业。同时,数以10万计的“海归”以及15万户民营科技企业,对推动我国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经济力量的提升,社会地位的稳固,加之自我认同感的加强,势必使得新阶层逐步增强其政治诉求。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工商联主席王植时直言:“谁能促进生产力发展,谁能创造社会财富,谁就自然会有发言权。”
面对新阶层逐步增强的政治诉求,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不断致力于为其提供一种更加健全完善的政治诉求表达机制,尤其是在2002年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后,社会各界对于非公经济的认识和态度再次出现质的飞跃。
伴随基本制度层面障碍的扫除,2005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提出,把各种新阶层的政治诉求纳入到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政治框架和制度中来,其中提到“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再次提出,人民政协“要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当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其后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逐步建立一支代表人士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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