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富通:
不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
对于平安收购富通50%股权,很多分析师都指出,有利于平安赢得全球发展的平台。
但中金的分析较为“尖锐”:这种扩张为先而不是效益为先的发展战略可能不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这个结论的依据是,平安宣布将投资21.5亿欧元收购富通资产管理公司50%的股权,但并没有取得该公司经营管理权,并且在股数上少于富通一股,所以很难说平安真正获得了富通的巨大资产管理业务。
并且富通资产管理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不强。按照公开资料整理,截至2007年底,富通资产管理2450亿欧元的资产规模(包括并购的荷兰银行的部分管理资产)只产生了约2.57亿欧元的净利润。50%股权的净利润则为1.29亿欧元,那么平安21.5亿欧元对价所对应的2007年静态市盈率为16.7倍,这与目前同样类型的上市资产管理公司的估值相比并无优势。
中银国际分析报告则指出,投资富通可能带来短期亏损。中国平安宣布出资21亿欧元收购富通的1.1亿股股份,即每股19.18欧元。由于富通的收盘价仅为15欧元,因此如果采用市值计算,平安将录得亏损。但是由于此次收购将作为股权投资按历史成本入账,但中银认为不会对平安的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中银报告仍认为这个收购是利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