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市政府在全市劳动保障会议上表示:要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社保局局长崔仁泉也透露,广州要全面实施“工资倍增计划”。
从今年起,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力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递增12%以上,到2012年左右,实现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
必须承认,近两年来,普通职工,尤其是沿海新兴工业区职工工资长期徘徊不前、增速低于经济增长的现象的确存在。这一趋势也推动城市内部不同人群间的收入差距扩大。
因此,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是一件好事。不过,究竟该由谁来给职工加工资,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又该扮演什么角色,却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
政府发布一项政策,就可以轻松地提高自己的工资。就会给职工这样的感觉:好像自己的工资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是政府赐予的,自己的利益也不是靠自己争取来的,而是靠官员赏的。
这种看法促使人们把更多的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而不是推动政府改进制度缺陷。如此一来,就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便是国有企业,也已经在法律上享有经营自主权,职工工资不由政府部门直接控制,更不要说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政府更不可能直接要求其提高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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