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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领导问责确保实施
引人关注的是,今次规范方案对违规者还施出了重罚举措,规定在规范期间,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先行免职,再按照党纪法规追究责任。这也是承继中央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严肃精神。“过去往往犯了错,检讨一番也就能过关。”接受南方周末采访的一位机关干部说,“类似一票否决的严苛惩罚,以往少见。”
据悉,在方案实施前的2007年年底,上海就曾有两个区,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擅自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后被检举事发,其主管领导遭到严肃批评,违规发放的补贴,亦被要求追回。
未经官方确认的信息是,随后,上海市审计部门曾对部分区县进行核查,发现违规私自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并非局部,最终痛下决心,出此狠招。
但即便如此,依旧有上海公务员对规范前景表示担忧,“相应的公务员人事编制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政府公共财政制度,若不相应作出调整,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难免呈单兵突进状态,难免回潮。”
改革阻力或将日益强烈,有公务员直言,在上海,公务员队伍日益精英化,现有收入相比一些垄断国企、外企并无竞争优势,且升迁机会与薪资上升空间均有限,“所谓权力寻租,只是极少数不法官员的专利”。
这并不意外,公务员收入的每次调整和改革,无不引起内外争议,关键在于科学的薪酬体系尚未确立。
复旦大学孙琳博士建言,合理的公务员薪酬体系应兼顾对应于基本岗位职责的固定薪酬,以及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的动态薪酬。同时,根据“外部平等”的原则,引进独立的专职评估机构,按照当年通货膨胀情况以及参照企业相应职位的薪酬水平进行动态调整,从而实现政府部门劳动力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接轨。
而这些,显然不能靠铁腕清理的一朝一夕之功所能完成。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黄泽民曾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专门提出缩小公务员收入行业差与地区差的建议,他总结上海的公务员差距现状为,市里比区里低,区里比乡镇低,乡镇又比街道低。
究其原因,主要是越往基层单位,越承担具体的招商引资和创税职能,由此带来不菲的超额绩效奖励。在部分区县,初级干部单此一项可增收五万甚至更多。
早在四年前,上海市亦曾出台名为《加强市级机关工资外收入分配管理的意见》,对工资外的补贴和津贴收入要求与公务员德、能、勤、绩的考核情况紧密结合,真正发挥有效激励作用。
当时亲历改革的一位机关干部对记者回忆,彼时市里实行总量调控,但还是给各区县充足自主权,这使得区县之间收入差距并没有得到有效弥合。
而四年后的今天,改革正强力向纵深发展,上海市社科院权衡研究员亲历两次改革,评价今次的规范是“动了真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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