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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月前已被注销
4月20日,记者和王海前往闪亮明目液的批准单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询问情况,询问结果令人吃惊:9个月前,闪亮明目液已被注销。
当天下午,记者一行来到陕西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这里是陕西省审批、管理保健用品的职能部门。问起闪亮明目液的情况,一名女工作人员立即说,好像注销了吧。随后,又拿出陕西省去年以来注销的所有保健用品文件。
其中一个陕食药监法函(2007)36号的红头文件是2007年7月25日签发的。文件说:“西北大学生命科学院医药保健品研究中心:经研究决定,同意注销你单位保健用品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陕食药监健用字06050190号(更1))的生产批准证书和批准文号。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于三日内将生产批准证书交回我局。”
也就是说,闪亮明目液已经被注销9个月时间了。记者和王海随即走访了西安的一些药店,结果令人震惊,很多医药批发公司和连锁药店都依然在出售。在西安市汉城北路医药批发市场,记者来到陕西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批发柜台,提出要购买闪亮明目液。“每盒5元,一箱240盒。”销售员说。开票,交款,提货,开发票,顺利地以个人身份购买到一箱闪亮明目液。在天士力公司的零售部也有销售,不过价格变成了6.5元/盒。
随后,记者又先后来到西安鑫森医药有限公司、西安派昂医药有限公司和西安顺天医药经销公司等多家批发公司,均有销售,价格5元~5.2元/盒不等。而零售价格却能高出一倍,在西安怡康医药连锁公司总部医药超市,闪亮明目液的标价是10.5元/盒。
篡改说明书11处
4月22日,健康时报记者再次来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平出示的闪亮明目液的备案说明书相对照:闪亮明目液涉嫌篡改说明书11处。
对于备案说明书,陕西省药监局新闻发言人王永礼给出这样的定义:“一切超出说明书的产品就是假冒伪劣产品,一切超出说明书的广告就是虚假宣传。”
张平处长说,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原来叫常青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是2006年被批准的,后来经过陕西药监局批准改为现在的名称,这就是它的批准文号由原来的“陕食药监健用字06050190号”变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50190号(更1)”的原因。“按照《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产品名称、出品单位、地址、电话是可以通过申请变更的,而说明书上的其他内容一般是不允许变更的,因为保健用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仅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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