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6年,因为一位硕士员工加班过度过劳累而死,华为就已经被钉上了“现代黄世仁”的标签。此后,陆续有员工透露,在华为,加班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没有人要求你加班,但不加班你就生存不下去”,这其实已经成为华为的企业文化特征之一。
说到这里,我们有必要重新温习一下企业的终极使命。
企业的终极使命是什么?每个企业的使命包括四个方面:企业自身的发展、为股东、员工谋求利益,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以这个标准来衡量,华为以从上自下的忘我工作不断创新取得了自身的飞速持续发展,用全中国最高标准收入为员工谋求了最大的利益,用不断推陈出新的高新产品为客户创造了全新的价值,用巨额的税收及大容量的就业为当前社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要保证企业的安全和持续发展,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员工(包括老板)通宵达旦忘我工作,本身并不是企业的错,而过劳死,则只是一种极端的意,这种偶然因素谁也控制不了,如何算是华为的“罪证”?
华为用10亿元的代价,买断了7000员工的工龄,相对国内很多企业来说,已经是算是做得很到位了,居然会受到这么多的质疑,更是让人疑惑。
我们都曾记得那一次席卷全国的社会变革:国企下岗分流。仅1995年至2001年,我国国企下岗分流人数达到4500万人以上,下岗率高达35%。而这些为国家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工人被买断工龄(规范的说法应该是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所获得的代价是什么呢?
根据规定,每位下岗工人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一般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以此计算,20年工龄可能仅仅2万元就可以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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