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宁夏永宁的齐先生打电话到永宁县工商局,反映他从上门送货车上进货后遭到欺骗。工商部门随后提醒广大经营户以此为例,谨防陷阱。
今年4月初,先后有3辆送货车到齐先生的超市推销方便面、白糖、糕点等食品和小百货用品。7月下旬,齐先生无意中发现送货单有猫腻。齐先生记得很清楚,6月份至7月中旬他共进了4次货,而且他在自己的账本上有记录,但供货商的送货单上却是6次,还有自己的签名。一下多出了4000余元的货,齐先生感觉有些蹊跷,他又翻看了近期的销货记录,查看了库存,出入很大。因为送货单上有自己的签名,并且送货的年轻人说齐先生的记录有差错,找不出证据的齐先生只好先结清了货款。他询问了周围几家经营户,大家都有同样的经历,总感觉货物数量不对,但送货单上有自己的签名。几位经营户交谈中,发现一个共同特点:上门供货的年轻人不留联系方式,对人礼貌热情、说话谦和,让人很信任,送货时准备好了单据,客户只需签字,他们送的食品中方便面和白糖最便宜。原来,他们利用客户的信任,模仿客户签名,虚报送货次数。因为送货和结账有一段时间,许多经营者一时疏忽按送货单结账,有的经营者感觉不对时因为有签名也只能作罢。这些送货商时常更换客户,一旦发现经营者有察觉,立即销声匿迹。
创业·投资 视野·生活,《城乡致富》为你开启财富生活之门,更多商机资讯,敬请关注《城乡致富》2007年9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