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在中国人的言语中“创新”二字出现的频率是越来越高了。但是,我们在强调创新、追求创新的过程中,如同强调和追求其他东西一样,又走了极端,一时间仿佛都是新的好:新的房子好,新的车子好,甚至连鞋子和妻子也是新的好。
在企业中,这种一味追求所谓“创新”的现象比比皆是:
营销部门在老品牌还没有建设好的时候就急于推出新品牌(结果新品牌未打响、老品牌已衰落),在原先的品牌价值主张还很有吸引力的时候就急于推出新的品牌价值主张(结果新主张未深入人心、老主张已被人淡忘);
销售部门还没有把老产品卖好就整天吵着要卖新产品(结果新产品没卖大、老产品已滞销),还没有把已有渠道和区域的工作做好就迫不及待地进入新渠道和新区域(结果两种渠道和区域的工作表现都不尽人意);
研发部门在老的原料和配方还很好用的时候就仓促地推销性能尚不稳定的新原料和新配方(结果新的东西很不稳定、老的东西却已废弃);
生产部在原有的技术设备还可以利用的时候就四处去采购新设备(结果新设备没人会用、老设备没人维护);
财务部不好好遵循保守的会计原则而是尝试什么“创造性会计”去资本市场上圈钱(结果受到监管部门的怀疑和审查);
人事部在老员工的状况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地大举招募新人(结果造成不必要的重复、浪费和争斗);
IT部门在原先成本不高的硬件和软件系统还用得好好的情况下就激动地换上代价高昂的新系统(结果新系统老出问题、老系统已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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