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层在老的理念、理论和战略还很有效的时候就赶时髦地推出新理念、新理论和新战略(结果搞得企业缺乏明确一致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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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一切都是打着“创新”的旗号,披着“创新”的外衣进行的。这种看法和做法有一个共同的假定:新的总是好的,对的,有效的。其实,这一假定是经不起推敲的、站不住脚跟的。2004年,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前营销总裁写了一本书,标题叫“Renovate Before You Innovate – Why Doing the New Thing May Not Be the Right Thing”,翻译成中文是“创新之前要翻新——为什么做新的事不一定是对的事”,他的观点是:一味地创新就是轻易地放弃,这不仅是懒惰的,而且是危险的。万事万物都有个度,企业对创新的追求也不应该过头,而是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已经在做的、正确而有效的事(就算这件事用时髦的眼光来看未必有新意)。企业不能为了创新就轻易抛弃旧的东西,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企业还是应该坚持“有所变、有所不变”的精神,否则朝令夕改、三心二意是无法成就大事的。好比烧水,要坚持烧下去,不要一壶未开就换另一壶来烧,结果到头来一壶水也未烧开。
笔者不是一味地反对创新,而是希望企业在创新的过程中不要忘记了固本培原、刨根问底和循序渐进等宝贵精神。如果我们因为追求创新而丧失了这些精神,那么所谓的创新只能是表面上的,而下面隐藏着很大的危险。有太多美好的旧东西(比如中国的一些老字号、老品牌),已经在“创新”的高歌猛进中奄奄一息,甚至一命呜呼了。这一教训是深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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