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为,他遵守的是《华为基本法》
2007年11月12日,早上8点,深圳市龙华区一个居民小区四楼内,吴飞(化名)床头的闹钟响个不停,他伸手摁停了,翻了个身,继续着他的美梦。
前一天是周日,吴飞一直加班到夜里10点半才离开办公室,回到家已是夜里11点,做完洗澡、洗衣、上床、看碟等一系列“规定动作”之后,凌晨3点,吴飞终于进入了梦乡,这个周末他又加了13个小时的班。
临睡前,吴飞不忘发句牢骚,“为什么我们加班费还打9折?”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该额外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吴飞他们周末的加班费只是平时同等时间的90%,“在华为,我们遵守的是《华为基本法》,老板的话才是硬道理。”
☆上班
8:30,闹铃声再次响起,这次不是1个闹钟,而是5个。五分钟后,吴飞穿衣、洗漱完毕,匆匆上了一辆开往坂田基地方向的小巴。
9:25,吴飞终于到了华为研发中心F区东门口,他迅速从口袋里面翻出“华为员工卡”,往脖子上一挂,大步走了进去。这时离上班时间已经过了25分钟,不过还好,最迟可以10点钟打卡。
“看来今天又不能按时下班了。”吴飞叹了一声。在这里,一天8个小时必须保证,平时就算加班,也是白搭,没有加班费。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六要义务加班,因为这一天是替自己挣年终的带薪假,一年12个月,也就是挣12天的假。
吴飞上班的这栋楼简称“F4”,跟华为“地标”——那栋20层研发大楼F1遥遥相对。依次通过大门口、楼栋口、楼层、房间4个门禁,刷了2次“华为卡”。
8分钟后,吴飞终于坐进了自己的办公室,迅速打开电脑,一天的工作开始了。
吴飞的工号排到了10万号之后。在这里,工号就是身份的象征,001号自然是归这里的总裁任正非拥有,不过,一个多月后,001号也将作古。“7000人辞职”事件之后,任正非带头的拥有前1万工号的员工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要重新编号,接在新进的最后一名员工后面按顺序往下排,任正非的工号即将排在12万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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