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我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国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企业解约潮。就连我国IT行业的知名企业深圳华为公司,也加入到这场特殊的博弈游戏中,据公司要求,工作满八年的近一万名职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办理辞职手续,然后再与公司签订一到三年的劳动合同。一部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何以在实施之前就遇到了如此的尴尬. 国庆过后,华为内部就在流传一个“N+1”方案,买断工龄,以应对明年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服务期限8年以上的员工工龄将被买断,公司一次性给予赔偿金,然后工龄清零,职工可以选择继续和公司签约或者不签……
法律准备期的裁员已经出现
6月下旬,LG中国已经将旗下大批5~10年的员工辞退,环球资源则在8月下旬有了类似行动。8月,中央电视台集中清退了1800多名临时工作人员引起了公众关注,而随后不久着手清退代课教师也让深圳陷入了舆论的漩涡……
一部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何以在实施之前就遇到了如此的尴尬?要么是因其“名善实恶”;要么是因为利益关系方对法律的误读。
从1995年我国第一部劳动法施行至今,已满13个年头,2008年1月1日,这部法律将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取代。新法出台,备受瞩目,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短短几月间,吸引人们眼球的不仅是法律条文中的多项新规,还有接踵而来的新闻事件。8月,中央电视台集中清退了1800多名临时工作人员引起了公众关注,而随后不久着手清退代课教师也让深圳陷入了舆论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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