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年末岁尾一些企业裁员暗流涌动,许多老员工合同期满不能续签,甚至有企业邀律师组成智囊团,研究应对新法的空子,以逃避所负担的社会责任。
新法增加的条款有利于劳方保护,如工作地点和职业病危害等防护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合同到期前终止要付经济补偿金条款等等。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若1年后还没有签,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人认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天然处于弱势,需要法律的眷顾;有人认为,法律应该平等的保障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还有人认为,新法的实施势必增加劳动力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并且对我国的投资环境也有不利影响。
在维护员工合法利益的同时,又怎样防止权益的膨胀滥用?在引导企业合法用工的同时,如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今日下午3:00,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勇博士、渝万律师事务所王陆俊律师将做客“商界在线-天天直播”,在“周末沙龙”与各位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嘉宾简介:
刘 勇,法学博士、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长期从事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
曾经主持或参研与劳动就业有关的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多项,在《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对劳动法理论与实践具有较深的理解和研究,其博士论文《就业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是国内第一篇研究就业公平问题的博士论文,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王陆俊,渝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代理陕西咸阳505集团诉《中外企业报》名誉权纠纷案件,创下7000万元的名誉权索赔之最;代理央视热播剧《大明宫词》原著作权纠纷案被告,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由原告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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