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事件并非偶然
尽管有业内人士指出,对华为来说,“N+1”方案的实施旨在对其内部人力资源做一次梳理,解决困扰华为已久的新老员工薪酬矛盾问题。但联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所发生的几件事情就可以找出华为此举的真正原由:赶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规避新法带来的风险。
其实早在2007年5月,劳动合同法草案尚处于审议阶段之时,就早有嗅觉灵敏的企业举起了“暧昧之刀”,如LG(中国)就赶在劳动合法颁布之前,就打着“结构化裁员”的幌子,在其除广州分公司之外全面拒绝与在公司服务5至10年(不到10年)的员工续签合同。而劳动合同法颁布两个多月以后,又传来了“沃尔玛炒人”和“龙华清湖小学一位代课10年老师面临清退吐血”的消息,这两起事件又给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发出了一个信号:《劳动合同法》似乎正是“裁员”时节。此后,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始卷入《劳动合同法》带来的震撼之中。
由此可见,华为此次买断工龄方案和上述几起事件的背后动机如出一辙,都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带来的成本和风险。如果说LG是这起规避大潮的掀起者,那么沃尔玛和深圳龙华清湖小学则是助推者,而华为的这一举动使它也在这一大潮中扮演了弄潮儿的角色。但华为的行为并不是这一浪潮的结束,相反,据华为知情人士称,华为的方案已经流传到部分大型国有企业,成为模仿的对象,比如中国移动、国有商业银行,因为新劳动合同法给大家制造的压力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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