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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2——
企业与产业:“同频体”的共振效应。
开拓者只有两个命运:要么“先驱”,要么“先烈”。幸运的是皇明成了先驱。不过,一旦产业趋向成熟,必然会引来大量追随者,并迅速改变产业环境,甚至颠覆产业秩序。作为产业的启蒙者,如何在保持领先与维护产业秩序之间取得平衡,成为开拓者的两难选择。
在太阳能行业,由于当时政府与社会对产业的监管也几乎是空白,所以企业同时也必然要承担社会与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引导行业所有的从业者共同维护行业形象、提升产业水平。与孟加拉尤努斯的格莱珉模式一样,皇明模式也找到用持续赢利的商业行为来承担企业责任的方式。从循环①中,企业通过科普启动市场,获得了维持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利润。虽然付出的代价极大,但得到的却是成倍的回报。稳定增加的经营利润,刺激企业不断扩大再生产,不断创新完善太阳能工业体系,提高生产能力与生产水平。这些反过来又增强了企业拓展市场、掌控市场、服务用户的能力。随着皇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企业在中国太阳能产业领域的领航者地位更加巩固,对催生中国太阳能产业,提高整个行业工业化水平,起到重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这就是皇明模式的第二个循环,即企业商业利益的可持续增长,既满足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需要,又激发企业长期投资去提升产业实力与水平的能力和信心。这就是中国太阳能产业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之所以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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