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看一看美国的做法。如今美国共有160万个非营利组织,掌握的资金6700亿美元,占全国GDP的9%,非营利部门的雇员1100万,占全美支薪雇员的7%,约12个美国人中就有1人在非营利部门就业。2003年美国人捐赠2410亿美元给慈善公益机构,人均捐献善款460美元,占当年人均GDP的2.17%.而中国目前非营利组织28万个,善款占GDP的0.05%.2002年人均捐献善款0.92元,占当年人均GDP的0.012%.中华慈善总会统计,每年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中国的富人,10%来自平民百姓。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调查显示,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也就是说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但我国志愿服务参与率按目前4000万人计算,为3%,而美国为44%,美国18岁以上的人就开始贡献他们的时间和知识。
简单地说,指责99%企业没有捐赠的公众,忘记了90%的公民也没有给慈善事业尽力。而美国只有10%的捐款来自公司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而85%的捐款来自民众。
我国捐赠的公民与美国相比少了75%.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和美国在慈善事业上的差距,并不仅仅在企业捐赠上。而这需要提高慈善组织的自身建设,让慈善组织取得社会公众信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
朱四倍(河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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